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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纠风办市效能办关于开展评选厦门市群众满意基层单位与群众满意服务窗口活动的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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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福建省厦门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厦府办〔2006〕75号
【发布日期】 2006-03-30
【实施日期】 2006-03-3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纠风办市效能办关于开展评选厦门市群众满意基层单位与群众满意服务窗口活动的意见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政风行风建设,不断改进机关作风,提高机关办事效率和公用事业单位服务窗口的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现将市纠风办、市效能办《关于开展评选厦门市群众满意基层单位、群众满意服务窗口活动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OO六年三月三十日
 
关于开展评选厦门市群众满意基层单位、群众满意服务窗口活动的意见

  近两年来,我市各级各部门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市委推进新一轮跨越式发展,加快海峡西岸经济区重要中心城市建设的战略部署,根据《厦门市2005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的工作意见》,深入开展政风和行风建设,积极开展“群众满意基层单位”、“群众满意服务窗口”创建活动。为总结经验,表彰先进,宣传典型,进一步推动我市基层创建“双满意”活动的深入开展,决定在全市行风评议和效能建设单位开展评选和表彰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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