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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农业委员会关于切实抓好二轮土地承包完善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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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安徽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皖农经〔2006〕62号
【发布日期】 2006-03-30
【实施日期】 2006-03-3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安徽省农业委员会关于切实抓好二轮土地承包完善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农委:
  去年以来,各地围绕调解土地纠纷、发放“两证”、稳定土地承包关系等,采取有效措施,开展了二轮土地承包完善工作,对维护农民的利益,保持农村社会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从省人大和省直有关部门开展的执法检查发现,少数市、县二轮土地承包完善工作仍然不到位,留有死角,群众意见较大。为此,今年全省农村工作会议对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工作提出,“各级和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快确权发证,今年全省发证率必须达到98%以上,保证地有其主、主有其证”。为确保目标任务完成,现就进一步抓好二轮土地承包完善工作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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