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办案助手
|
帮助指南
注册
登录
办案助手
法律法规
寻找律师
法治新闻
法律咨询
办案助手
|
法律法规
新法速递
常用法律
专题聚焦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德安县人民政府转发县财政局、人民银行德安县支行关于严格“乡财县管”银行账户管理意见的通知
【字体:
大
中
小
】
【发布部门】
江西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德府办发〔2006〕3号
【发布日期】
2006-03-30
【实施日期】
2006-03-3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德安县人民政府转发县财政局、人民银行德安县支行关于严格“乡财县管”银行账户管理意见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县财政局、人民银行德安县支行《关于严格“乡财县管”银行账户管理的意见》已经县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OO六年三月三十日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
不用注册快速提问,3分钟内100%回复
常用案由
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
贪污罪
盗窃罪
故意杀人罪
职务侵占罪
敲诈勒索罪
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
民间借贷纠纷
行贿罪
交通肇事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