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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安县人民政府转发县财政局、人民银行德安县支行关于严格“乡财县管”银行账户管理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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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江西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德府办发〔2006〕3号
【发布日期】 2006-03-30
【实施日期】 2006-03-3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德安县人民政府转发县财政局、人民银行德安县支行关于严格“乡财县管”银行账户管理意见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县财政局、人民银行德安县支行《关于严格“乡财县管”银行账户管理的意见》已经县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OO六年三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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