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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振兴吉林老工业基地急需人才海外培养合作项目领导小组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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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吉林省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吉政办函[2006]49号
【发布日期】 2006-03-31
【实施日期】 2006-03-3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振兴吉林老工业基地急需人才海外培养合作项目领导小组的通知
吉政办函[2006]4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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