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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消费者丢失机动车销售发票处理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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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浙江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浙国税征[2006]6号
【发布日期】 2006-03-31
【实施日期】 2006-03-3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消费者丢失机动车销售发票处理问题的通知


各市、县国家税务局,省局直属税务分局:
  根据《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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