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政府领导班子成员2006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通知 濮政〔2006〕2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中央纪委、省纪委六次全会精神,根据市委、市政府2006年反腐倡廉工作安排及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主要任务要求,市政府对2006年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进行了分解。现将《市政府领导班子成员2006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责任分解要求,结合自身实际,认真落实好各项任务,推动全市政府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 二00六年三月三十一日 市政府领导班子成员2006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 市长梁铁虎 责任范围:对市政府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对市政府领导班子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责任内容:负责研究部署、监督指导市政府及政府组成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督促、指导市政府各部门承担的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各项任务的落实。 (1)负责市政府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年初进行责任分解,年内听取两次市政府班子成员、各县(区)长关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专题汇报,及时解决重大问题。 (2)落实国务院廉政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治理商业贿赂等不正之风。以促进依法行政、建设服务型政府为目标,推进体制机制制度的改革和创新,开展政府机关效能建设,落实“治庸计划”任务,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监督,抓好政府系统惩防体系主要任务的落实。 (3)加强对全市行政监察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