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惠州市2006年政府法制工作要点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广东省惠州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惠府办〔2006〕22号
【发布日期】 2006-03-31
【实施日期】 2006-03-3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惠州市2006年政府法制工作要点的通知
惠府办〔2006〕2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有关单位:
 《惠州市2006年政府法制工作要点》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OO六年三月三十一日

惠州市2006年政府法制工作要点


  2006年,我市政府法制工作总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上级的有关工作部署,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以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以下简称《纲要》)为主线,积极稳妥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行政执法体制创新,切实提高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和行政复议质量,加强执法监督、法律顾问、法制宣传和法制队伍建设,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法定程序办事,明确行政责任,规范行政执法,强化执法监督,严格执法考评,促进各级行政机关依法管理经济、文化事业和社会事务,为我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提供保障,为建设珠三角东部经济强市、打造广东省现代石化数码产业名城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一、从建设和谐惠州的需要出发,进一步抓好《纲要》的贯彻落实
  我市各级政府法制工作部门要切实按照国务院法制办提出的增强“三个意识”、提高“四个能力”的要求,切实抓好《纲要》的贯彻实施,为建设和谐惠州提供法制保障。
  (一)完善工作机制,抓好职责分工,为贯彻落实《纲要》提供组织保障。各级政府法制工作部门要主动提请本级政府、本部门领导进一步健全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按照市府办《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职责分工的通知》(惠府办(2005)7号)要求,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抓好贯彻实施《纲要》的制度建设、组织协调、督促指导、推动落实、跟踪研究和情况交流工作,为本级政府、本部门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发挥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作用。
  (二)切实搞好执法人员培训和法制宣传工作,为《纲要》的贯彻落实营造良好的氛围。一是加强与组织人事部门的联系和协调,采取自行培训和纳入组织人事部门培训相结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