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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节能设计审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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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安徽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建设〔2006〕115号
【发布日期】 2006-03-31
【实施日期】 2006-03-3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安徽省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节能设计审查工作的通知

各市建委,合肥市建管局:
  为进一步做好我省建筑节能施工图审查工作,规范审查机构节能审查行为,保证节能审查质量,根据建设部第143号令《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和134号令《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现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建筑节能设计审查是提高节能设计强制性标准执行率的重要保障,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施工图审查环节节能审查工作的有效监管,进一步加大建筑节能设计的强制审查力度,保证节能设计强制性标准真正落到实处。
  二、施工图审查机构必须把建筑节能设计作为施工图审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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