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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政协十届四次会议重点提案办理责任分工的通知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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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福建省厦门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厦府办〔2006〕77号
【发布日期】
2006-03-31
【实施日期】
2006-03-3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政协十届四次会议重点提案办理责任分工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市政协交市政府办理的政协十届四次会议七件重点提案责任分工,已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主办、协办单位要按照市委办、市府办转发《厦门市政协办公厅关于办理政协提案的意见》(厦委办发[2003]39号)的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办理,加强协调,注重实效,确保按时按质完成办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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