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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建设粮食产业园区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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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安徽省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皖政办〔2006〕25号    
【发布日期】 2006-03-31
【实施日期】 2006-03-3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建设粮食产业园区的通知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充分发挥粮食产业在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中的重要作用,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经省政府同意,现就加快建设粮食产业园区问题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加快粮食产业园区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粮食产业是农业主导产业。多年来,我省粮食产业基础薄弱,粮油加工业规模小、实力不强,与粮食资源大省地位极不相称。大部分城区粮食企业,发展空间有限,仓储设施和加工设备亟待改善。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必须拓宽思路,开拓创新,优化粮食产业布局,调整粮食产业结构,加快建设粮食产业园区。这不仅是粮食市场放开和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后发展粮食产业的必然要求,也是开展全民创业、服务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举措。有利于连接粮食生产与流通,促进粮食加工转化,带动农村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有利于统筹城乡发展,实现城市与农村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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