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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建立厦门软件职业技术学院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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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福建省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闽政文[2006]143号
【发布日期】 2006-03-31
【实施日期】 2006-03-3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建立厦门软件职业技术学院的批复
闽政文[2006]143号


省教育厅、厦门市人民政府:
  省教育厅闽教发[2006]53号文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和省政府《关于审批设立高等职业学校有关事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经研究,同意建立厦门软件职业技术学院。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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