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绿地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渝府发〔2006〕31号)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重庆市“绿地行动”实施方案》(2006-2010年)已经市政府第66次常务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六年三月三十一日
重庆市“绿地行动”实施方案 (2006-2010年) 2000年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和国家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我市采取了一系列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的重大举措,重点实施了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退耕还林、天然林保护、农村环境保护、生物多样性保护、自然保护区建设、生态示范创建、地质灾害治理等一系列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重大工程,全市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67万平方公里,完成矿山生态恢复治理和土地复垦45万亩,营造林1800万亩,建成自然保护区49个,森林公园58个、风景名胜区57个,主城建成区绿地率达到22.23%,累计发展农村户用沼气池57.5万口,建成大足县和巫山县国家级生态示范区,以及黄桷垭国家级环境优美乡镇等,在全市经济持续快速增长、人民群众消费水平显著提高的同时,部分地区的生态环境质量得到改善。 但是,由于重庆所处的地理环境以及历史、人口、资源、发展模式等多种因素的影响,致使生态环境恶化的基本因素仍然存在,我市生态环境仍面临着非常严峻的形势。全市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城镇化、工业化进程的加快,给我市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未来几年是全市交通、水利、能源等基础设施建设快速发展的重要时期,资源环境开发利用强度不断加大,如果不切实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将有可能对资源和生态环境造成不可逆转的破坏,制约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为此,必须加快实施“绿地行动”,以提高生态环境对持续发展的支撑能力,全面改善全市生态环境质量。 “绿地行动”实施方案包括三峡库区生态功能保护区建设工程、农村小康环保行动工程、生物多样性保护工程、生态示范创建工程、生态人居优化工程、生态监管能力建设工程、人居生态安全工程、资源开发和基础设施建设的生态维护工程、生态文明工程等九大工程的内容。通过开展“绿地行动”,建成全市生态环境统一监管体系,提高资源的有效利用,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促进全市经济社会与人口、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 一、“绿地行动”实施范围 绿地行动实施范围为重庆市行政区域范围,幅员面积8.24万平方公里。 二、“绿地行动”目标 (一)总体目标 到2010年,全市生态环境恶化趋势得到基本遏制,部分地区生态环境质量得到改善。建立生态环境统一监管体系,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自然保护区等,确保生态功能基本稳定,生物物种资源得到有效保护,生态修复面积不断增加,矿山环境明显改善,村镇环境质量有所改善,人居环境质量不断提高,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为人们在良好的环境中生产、生活提供坚实的生态保障。 (二)具体目标 --新增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2500平方公里; --保护天然林资源3582万亩,新增森林面积1000万亩,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36%,森林生态系统结构和功能得到改善; --基本完成城市周边和高速公路两侧可视范围内的荒坡绿化,城市-建成区绿地率达到31%以上,绿化覆盖率达到36%,人均公共绿地面积7.5平方米,2008年重庆建成国家园林城市; --新建3个国家级生态示范区,10个生态环境保护示范景区,15个环境优美小城镇; --新建240个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基地; --矿山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得到控制,矿产资源开发生态破坏的恢复治理率、土地复垦率、重大矿山地质灾害的治理率分别达25%以上; --建成全市生态环境统一监督管理体系。 (三)主要指标分解 森林覆盖率:2006年达到32%,2007年达到33%,2010年达到36%以上。 城市绿化覆盖率:2006年达到25%,2007年达到30%,2010年达到36%以上。 城市人均公共绿地面积:2006年达到5.5平方米,2007年达到6.5平方米,2010年达到7.5平方米以上。 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006年治理2500平方公里,2007年累计治理5000平方公里,2010年累计治理12500平方公里。 生态示范景区:2006年建成2个,2007年建成2个,2010年累计建成10个。 环境优美小城镇:2006年建成2个,2007年建成3个,2010年累计建成15个。 矿产资源开发生态恢复率:2006年达到8%,2007年达到13%,2010年达到25%以上。 三、“绿地行动”时段划分 “绿地行动”分为3个目标时段:分别为2006年、2007年和2008-2010年。 四、“绿地行动”主要内容 (一)三峡库区生态功能保护区建设工程 以保证三峡工程安全高效运行为目标,重点实施三峡库区生态功能保护区建设工程,构建支撑可持续发展的区域生态安全体系。 1.生态功能区划和生态功能保护区建设 根据《生态功能区划暂行规程》和区域生态环境敏感性、生态服务功能重要性、区域社会经济发展方向的差异性、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等生态环境特点,编制完成《重庆市生态功能区划》,报市政府批准实施,并用以科学指导自然资源开发和产业合理布局,以及重大经济技术政策、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和计划的制定,明确限制开发和禁止开发的不同要求,促进区域经济社会与人口、资源、环境协调发展。 根据《重庆市生态功能区划》,划分全市生态敏感区,对具有重要生态功能的地区和生态脆弱区实施抢救性保护。将重点水土保持区、城市绿色生态屏障、天然林保护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源保护区、城市湿地、生态严重退化区等具有重要生态功能或生态敏感区域划定为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建设以三峡库区国家级生态功能保护区为龙头,渝东北山地生物多样性保育区、渝东南岩溶脆弱生态保护区等市级生态功能保护区为支撑的生态功能保护区网络;启动建设一批生态功能保护区示范项目,建立和完善生态功能保护区监管制度。 在生态功能保护区内,停止导致生态功能继续退化的开发活动和其他人为破坏活动;停止产生严重环境污染的工程项目建设;严格控制人口增长,区内人口已超出承载能力的应采取必要的移民措施;改变粗放生产经营方式,走生态经济型发展道路,对已经破坏的重要生态系统,要结合生态环境建设措施,认真组织重建与恢复工作,尽快遏制生态环境恶化趋势。 2.实施以水土流失治理为重点的综合整治 积极开展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充分发挥生态系统的自我修复能力。到2010年,新增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2500平方公里,完成10条母亲河小流域综合治理。 (1)水土流失综合治理 全面实施“长治”七期水土保持项目及生态修复工程、重庆市重点区域水土保持工程,推进三峡库区水土流失治理、水土保持生态园区建设、三峡移民迁建工程水土流失治理以及次级河流水土流失治理,启动水土保持利用世界银行贷款工程。 按照“四沿”战略,重点开展长江、嘉陵江、乌江(重庆段)及其重要的一级支流两岸600米以内的范围(含沟道骨干工程)、大中型水库的集雨区和水库大坝以下500米以内的流域范围、库区沿江县城以及城镇周边3千-5千米所涉及的范围、重庆市高等级公路(包括高速公路、一级及二级公路)两侧300米以内的范围综合治理。加强水土流失动态监测和监管。 (2)退耕还林造林 实施退耕还林工程,完成国家下达的退耕还林任务。优先实施全市自然保护区陡坡耕地退耕还林工程。加强对退耕地的管理,开展退耕还林效益监测试点。对毁林、毁草开垦的耕地和造成的废弃地,要按照“谁批准谁负责,谁破坏谁恢复”的原则,限期退耕还林。继续开展“保护母亲河”行动,建设防护林体系和农田林网。 3.以综合生态效益维护为重点的林业生态建设 加强森林生态系统的保护和建设,提高森林生态系统的结构和功能。到2010年,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36%。 (1)以提高生态效益为重点的人工林改造 加强三峡库区低效林改造,开展人工林改造试点工程建设,重新构建乡土、多层、异质、多物种、多功能的山地森林。 (2)以全面保护生态系统功能为重点的天然林资源保护 全面落实天然林资源管护任务和工作制度,完成重庆市封山育林规划。开展天然林保护二期工程,切实保护好各类水源涵养林、水土保持林、防风固沙林、特种用途林等生态公益林,完成415万亩的公益林建设任务。加大对废旧木材的回收和循环利用,提高林业资源的加工利用水平,减少对新鲜木材的需求。大力发展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技术,减少对林草植被的破坏。 (3)退化森林生态系统修复 开展退化生态系统的生态恢复,加大火烧迹地、采伐迹地的封山育林育草力度,提倡种植乡土物种和乔灌草的物种搭配,优化林种结构,加速林区生态环境的恢复和生态功能的提高。开展退化森林生态系统抵抗力和恢复力评估,建立恢复与重建的优化模式及调控体系。加强生态移民,降低人为干扰强度,增强自然恢复能力。 (4)以生态保育为重点的草地保护与建设 开展草种繁育基地、天然草原保护、地方草种资源保护和草原围栏、禁牧等重点工程建设,完成人工种草6万公顷,改良草地12万公顷;治理草原鼠害1.04万公顷,治理草原病虫害0.84万公顷。 4.以保护三峡水库生态安全为重点的三峡库周绿化带建设 在三峡库区175米库岸线(主要包括长江主干流及嘉陵江、乌江、小江、大宁河的库岸线)至第一层山脊(平均距离600米)范围内建设库周绿化带,全面完成三峡水库重庆库区周边绿化带造林绿化和基本农田建设132.3万亩的任务。坚持因地制宜、适地适树原则,严格按照《三峡水库重庆库区周边绿化带建设工程实施方案》组织实施,并加强抚育管护。 5.以水陆生态界面重建为重点的湿地生态环境保护 坚持“积极保护、科学恢复、合理利用、持续发展”的方针,加强湿地保护的管理,维护湿地生态系统的生态特性和基本功能,减缓人为因素导致的天然湿地数量下降趋势,保证湿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对河流源头和上游区、泄洪区、水土流失严重区、干旱区、珍稀动植物栖息分布区以及对区域生态和气候具有重要影响的湿地严禁开发。 开展全市湿地现状调查及主要天然湿地的生态功能评价。编制全市湿地保护与利用规划以及库区消落区湿地保护规划,制定与湿地保护相联系的水资源管理战略,落实湿地保护措施。建立以小江流域云阳段和开县段消落区人工湿地生态保护区,制定相关的保护方案和措施。 加强库区消落区湿地保护,开展消落区生态绿化建设,以及“消落区生态保护示范工程”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