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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河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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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山东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齐政发【2006】10号
【发布日期】 2006-03-31
【实施日期】 2006-03-3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齐河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意见
齐政发【2006】10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为落实科学发展观,保障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加强对行政权力监督,建设和谐齐河,根据《德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意见》(德政发(2005)10号)精神,结合政府工作实际,现就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提高认识,明确目标,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推行政务公开,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具体体现;是坚持和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是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推进依法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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