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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湖北省十堰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十政办发[2006]24号
【发布日期】 2006-03-31
【实施日期】 2006-03-3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十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十政办发[2006]2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十堰市进一步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六年三月三十一日


进一步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


  为深入贯彻实施《国务院关于印发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通知》(国发[2004]10号,以下简称《纲要》),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5]37号)和《湖北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经市政府同意,现结合我市实际,就进一步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指导思想
  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要以贯彻落实《纲要》为主线,坚持合法执法、合理执法、职权与职责一致、公正为本兼顾效率、公开与参与的原则,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责任体系,建立和完善评议考核、责任追究工作机制,认真落实执法责任,确保依法行政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努力建设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法治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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