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休宁县政务公开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齐云山管委会,新城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休宁县政务公开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休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OO六年三月三十一日 休宁县政务公开实施方案 为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推进我县政务公开工作,根据黄政办《关于贯彻落实黄山市政务公开暂行规定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落实科学的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发展社会主义民主,保障人民民主权利,进一步增强政府工作透明度,推进廉政勤政建设,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二、义务人和权利人 县、乡镇人民政府、国家行政机关以及法律、法规授权或受行政机关委托履行行政管理职责的组织(以下统称行政机关),是实施政务公开行为的义务人,应按照规定程序方式公开和提供县规范性文件、行政措施、行政决定等政务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作为政务公开权利人,享有要求政务公开、获取政务信息的权利。 三、公开原则 政务公开应当遵循合法规范、完整统一、真实有效、及时准确的原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