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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接受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工作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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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北京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京高法发[2006]97号
【发布日期】 2006-03-31
【实施日期】 2006-03-3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接受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工作的意见
京高法发[2006]97号
 
 
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关于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精神,促进全市法院在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下认真履行好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审判职责,结合法院实际,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人民政协的职能作用,牢固树立自觉接受民主监督的意识
  人民政协是中国人民爱国统一战线组织,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是我国政治生活中发扬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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