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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对《政府要情》保密管理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海南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琼府办函〔2006〕44号
【发布日期】 2006-03-31
【实施日期】 2006-03-3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对《政府要情》保密管理的通知
(琼府办函〔2006〕44号)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有关单位,中央国家机关驻琼各有关单位:
  经省政府主要领导同意,从四月份起,我厅主办的《政府要情》(机密件)发送范围扩大到各市县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和部分中央国家机关驻琼单位。请各受阅单位切实加强对该刊物的保密管理,受阅权限限定于本单位领导班子。
 
二○○六年三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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