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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6年成都市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意见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四川省成都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6-03-31
【实施日期】 2006-03-3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6年成都市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意见的通知


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现将《2006年成都市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六年三月三十一日

2006年成都市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6年全省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意见的通知》(川府办发电(2006)19号)精神,结合我市矿业秩序整顿和规范工作实际,现就我市2006年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认识,增强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各区(市)县政府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有关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文件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在整顿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的基础上,坚持思想不松、力度不减、机构不散,按照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工作要求,继续加大宣传力度,扩大社会影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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