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十堰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十堰市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湖北省十堰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十政办发[2006]25号
【发布日期】 2006-03-31
【实施日期】 2006-03-3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十堰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十堰市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
十政办发[2006]2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十堰市汉江流域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考核办法(试行)》,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二○○六年三月三十一日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