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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休宁县政务公开考核办法的通知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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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安徽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休政办[2006]33号
【发布日期】
2006-03-31
【实施日期】
2006-03-3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休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休宁县政务公开考核办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齐云山管委会,新城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休宁县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办法》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休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OO六年三月三十一日
休宁县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办法
第一条
为全面推进和逐步深化政务公开制度,规范政务公开考核工作,根据《黄山市政务公开暂行规定》(黄政[2005]41号)和休宁县政务公开实施方案,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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