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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国家开发银行河北省分行关于成立开发性金融合作领导小组及联合协调办公室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河北省石家庄市人民政府  国家开发银行河北省分行  
【发文字号】 石政函[2006]17号
【发布日期】 2006-03-31
【实施日期】 2006-03-3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国家开发银行河北省分行关于成立开发性金融合作领导小组及联合协调办公室的通知
石政函[2006]17号


有关县(市)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与国家开发银行的全面合作,最大限度地发挥政府的组织协调优势和开发银行的融资优势,根据国家开发银行、石家庄市人民政府签订的《开发性金融合作协议》,双方决定成立开发性金融合作领导小组及联合协调办公室。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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