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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阳县人民政府印发《宁阳县关于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中充分发挥中医药作用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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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山东省泰安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宁政发〔2006〕18号
【发布日期】 2006-04-01
【实施日期】 2006-04-0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宁阳县人民政府印发《宁阳县关于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中充分发挥中医药作用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  《宁阳县关于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中充分发挥中医药作用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二00六年四月一日

 
宁阳县关于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中充分发挥中医药作用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
 

  为进一步加快全县中医药事业的健康发展,充分发挥中医药在保障人民健康、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的使用效率,有效降低农民群众的医药费用负担,根据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意见》(鲁政发[2003]111号)、省卫生厅、财政厅等六厅局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鲁政发[2003]111号文件的通知》(鲁卫中发[2005]2号)和省卫生厅《关于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中充分发挥中医药作用试点工作的通知》(鲁卫字[2005]41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  一、指导思想
  以邓小平理论和党的“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的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和新时期党的“中西医并重”方针,以开展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中充分发挥中医药作用试点工作为切入点,以有效减轻农民群众的医药费用负担为出发点,以探讨实践有效扶持政策和创新工作运行机制为着力点,充分发挥中医药在治疗常见病、多发病等方面具有“简、便、验、廉”的优势,大力推广普及中医药使用技术,满足农民群众对中医药的需求,为农民群众提供更加质优价廉、方便快捷的中医药保健服务,推动中医药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共同发展,为提高农民健康保障水平、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服务。
  二、补偿优惠方式
  (一)提高中医药报销率。落实中医药参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政策,门诊不设置起报线,实行按比例分段报销制度;中药饮片报销比例在原报销比例的基础上提高10 %,针灸、推拿、拔罐、穴位注射、热熨、刮痧等非药物疗法和50项中医适宜技术及筛选的适合本地的5种适宜技术(小儿推拿治夜啼,梅花针治疗臀口皮神经痛,单验方治疗呃逆,耳穴压豆治疗过敏性鼻炎,针刺足三里和三阴交治疗肩周炎)报销比例提高20%;实行中医药单病种费用控制管理;对常见慢性病或疑难病(恶性肿瘤、慢性肝病、心脑血管病、周围血管病、脊椎病、糖尿病、慢性肾病、肛门周围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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