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东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平县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山东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东政办发〔2006〕12号
【发布日期】 2006-04-01
【实施日期】 2006-04-0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东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平县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东平县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六年四月一日

 

东平县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精神,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认真做好我县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推进“平安东平”、“诚信东平”和“和谐东平”建设进程,根据《泰安市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以改善食品安全信用环境、培养食品安全信用意识、规范食品企业生产经营行为和市场秩序、全面提高食品安全水平为目的,以加强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信用建设为核心,通过政府监督、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综合抓好全县食品安全制度规范、管理服务系统与运行机制的建议,加快形成富有我县特色的食品安全信用体系,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促进我县食品产业健康、协调、快速发展,为建设“平安东平”、“诚信东平”、“和谐东平”做出贡献。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政府推动,部门联动,市场化运作,全社会广泛参与的原则。

  2、坚持统筹协调,分工合作,分类指导,分步实施的原则。

  3、坚持先易后难,先点后面的原则。

  4、坚持行业自律、制度规范与宣传教育并重的原则。

  5、坚持褒奖守信与惩戒失信并举的原则。

  6、坚持信用建设与行政监管相结合的原则。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