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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湖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太湖县村村通油(水泥)路工程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安徽省安庆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太政发[2006]2号
【发布日期】 2006-04-01
【实施日期】 2006-04-0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太湖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太湖县村村通油(水泥)路工程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
(太政发[2006]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  《太湖县村村通油(水泥)路工程建设管理办法》已经县政府第十九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太湖县人民政府
二OO六年四月一日
太湖县村村通油(水泥)路工程建设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全县村村通油(水泥)路工程管理,保证按期完成建设任务,确保工程质量,保障建设资金的安全、有效使用,依据《公路法》、《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及省、市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中所指的村村通油(水泥)路工程,是指历史上未通油(水泥)路、并纳入了2006年至2010年安徽省村村通油(水泥)路计划的建设项目。
  第三条村村通油(水泥)路建设的指导思想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服务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为目标,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康居新村建设、扶贫整村推进建设、山水林田治理相结合,努力提高农村公路通畅能力,提升公路等级,促进农村经济快速发展。
  第四条村村通油(水泥)路工程建设是每个建制村(指撤村并村前的行政村,下同)原则上改建一条由乡(镇)通建制村或干线公路连接建制村以及由一个或经多个建制村连接国、省、县、乡道的公路,路线终点为建制村村部或小学。太湖县村村通油(水泥)路工程建设应遵循统一规划、分级管理、多方筹资、民主决策、权责一致、质量第一的原则,认真执行合同管理制和廉政责任制。
  第五条太湖县村村通油(水泥)路工程建设要正确处理好工程建设与维护农民群众利益的关系,要充分发挥广大农民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按照村民自愿、民主决策、一事一议的方式组织建设。
第二章  组织领导及工作职责
  第六条村村通油(水泥)路建设管理工作要实行目标管理,县与乡镇签订目标责任书,并纳入年度工作进行检查和考核。
  第七条太湖县村村通油(水泥)路工程坚持"党委重视、政府主导、社会发动、分级负责、交通协调、部门配合"的工作机制,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切实履行各自职责。
  第八条为加强我县村村通油(水泥)路工程的组织领导和管理,县成立了"太湖县村村通油(水泥)路建设指挥部",负责全县村村通油(水泥)路工程的组织实施工作。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县乡公路管理所,主要职责是:负责村村通油(水泥)路工程的日常管理工作,制定工程实施计划及项目具体技术标准,协调处理建设过程中的重大事项,审查批准施工图设计,了解掌握工程进展情况,监督工程进度、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和资金使用,进行技术指导,总结交流经验,收集整理和反馈建设信息,召开阶段性调度会和现场会等。
  第九条各乡(镇)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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