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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关于印发天津市矿产资源保护项目立项指南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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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天津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津国土房矿〔2006〕331号
【发布日期】 2006-04-06
【实施日期】 2006-04-0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关于印发天津市矿产资源保护项目立项指南的通知
津国土房矿〔2006〕331号


各区(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蓟县地矿局:
  为加强对矿产资源保护项目的立项管理,指导矿山企业合理申请矿产资源保护项目,制定了《天津市矿产资源保护项目立项指南》,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二00六年四月六日
 

天津市矿产资源保护项目立项指南
 
 
  第一条 为加强对矿产资源保护项目立项管理,进一步提高综合利用矿产资源水平,指导矿山企业合理申请矿产资源保护项目,根据《关于印发〈矿产资源保护项目补助经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基字[1997]146号)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制定本立项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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