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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美国白蛾防治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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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内政办发〔2006〕4号
【发布日期】 2006-04-02
【实施日期】 2006-04-02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美国白蛾防治工作的通知
内政办发〔2006〕4号 
 
 
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有关委、办、厅、局,各有关企业、事业单位:
  美国白蛾是一种食性杂、繁殖快、适应性强、传播途径广、对林业危害严重的世界性检疫害虫。近一个时期,在我国辽宁、河北、陕西、天津等省市均有疫情发生,已造成了重大损失。目前,我区虽未发现美国白蛾,但是防虫形势却不容乐观。为切实加强我区美国白蛾的防治工作,进一步防止外来有害生物传入我区,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美国白蛾防治工作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6)6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自治区实际,提出以下贯彻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各级人民政府要切实负起责任,从战略高度充分认识除治和预防美国白蛾等外来有害生物工作的重要性,加强组织领导,把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要建立健全除治和预防工作责任制及奖惩通报制度,把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人,对防治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要予以表彰;对因防治不力造成重大损失的,要依法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二、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预防外来林业有害生物入侵的组织机构,制定详细的防治预案。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协调配合,保证必要的应急物资储备和调运,做好危险性林业有害生物突然暴发的各项应急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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