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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溧阳市慈善劝募工作方案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江苏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溧政发〔2006〕63号
【发布日期】 2006-04-02
【实施日期】 2006-04-02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溧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溧阳市慈善劝募工作方案的通知
溧政发〔2006〕63号
 
 
各镇人民政府,市各办局、直属单位:
《溧阳市慈善劝募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六年四月二日

溧阳市慈善劝募工作方案
 

慈善事业是非营利、公益性的社会救助事业,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发展慈善事业,对于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增强公民社会责任,调节利益分配、缓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公平、构建和谐社会,都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目前我市本级慈善基金总额仅为141万元,远不能满足对困难群众的救助需要,也远远落后于周边地区。为壮大市级慈善基金规模,更好地为困难群众服务,为构建和谐社会服务。根据省和常州市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市实际,经研究,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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