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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西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通信设施保护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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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青海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西政办〔2006〕30号
【发布日期】 2006-04-03
【实施日期】 2006-04-03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海西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通信设施保护工作的通知
西政办〔2006〕30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各行委,州政府各部门:
 通信畅通是政府应急指挥系统开展工作的重要桥梁和命脉,是广大群众提高抗灾、救灾、防灾能力的必要保障。自2004年实施“村通电话工程”以来,海西通信企业在全州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持、配合下,加大建设力度,解决了全州乡镇、大部分村社及重要工矿企业的网络覆盖问题,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海西”提供了有力的支持。但是,由于广大群众对通信设施保护的认识不到位,使设备安全运行存在较大隐患,人为损坏通信设施的情况以及盗窃、破坏通信设施的违法行为时有发生,给企业和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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