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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公安局、市信息化办关于开展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基础调查工作意见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天津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6-04-03
【实施日期】 2006-04-03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公安局、市信息化办关于开展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基础调查工作意见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市公安局、市信息化办《关于开展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基础调查的工作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二OO六年四月三日

 
关于开展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基础调查的工作意见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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