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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卫生厅关于在全省开展以防控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为重点的春季传染病防治执法检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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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江西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赣卫法监字[2006]14号
【发布日期】 2006-04-03
【实施日期】 2006-04-03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江西省卫生厅关于在全省开展以防控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为重点的春季传染病防治执法检查的通知


各设区市卫生局、省直各医疗卫生单位:
 为进一步贯彻《传染病防治法》,落实卫生部防控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做好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等传染病防控工作,我厅决定今年4月份在全省范围开展以防控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为重点的春季传染病防治执法检查。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从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建设和谐平安江西的大局出发,高度重视,按照《开展以防控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为重点的传染病防治执法检查工作方案》(见附件),认真组织开展执法检查。请各设区市卫生局于2006年4月30日前将执法检查总结及《传染病防控工作执法检查汇总表》报送省卫生厅法监局(联系电话6263315 传真6251461  电子邮箱:jxwsfj@sina.com)。

二00六年四月三日
开展以防控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为重点的传染病防治执法检查工作方案
 为进一步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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