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办案助手
|
帮助指南
注册
登录
办案助手
法律法规
寻找律师
法治新闻
法律咨询
办案助手
|
法律法规
新法速递
常用法律
专题聚焦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6年宜昌市地质灾害防灾方案》的通知
【字体:
大
中
小
】
【发布部门】
湖北省宜昌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宜府办发〔2006〕31号
【发布日期】
2006-04-03
【实施日期】
2006-04-03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6年宜昌市地质灾害防灾方案》的通知
宜府办发〔2006〕3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宜昌开发区管委会:
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第394号令)、《湖北省地质环境管理条例》、《宜昌市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实施细则》(市政府第73号令)的要求,为切实做好我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确保国家财产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尽量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06年宜昌市地质灾害防灾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六年四月三日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
不用注册快速提问,3分钟内100%回复
常用案由
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
贪污罪
盗窃罪
故意杀人罪
职务侵占罪
敲诈勒索罪
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
民间借贷纠纷
行贿罪
交通肇事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