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陕西省卫生厅关于印发《2006年全省卫生系统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陕西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陕卫纠发(2006)112号
【发布日期】 2006-04-03
【实施日期】 2006-04-03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陕西省卫生厅关于印发《2006年全省卫生系统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设区市卫生局,杨陵区卫生局,厅直属和厅管医疗卫生单位:
  现将《2006年全省卫生系统纠风工作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六年四月三日


2006年全省卫生系统纠风工作实施意见


  为了贯彻落实省纪委六次全会、省政府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和全国卫生系统纪检监察暨纠风工作会议精神,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现提出2006年全省卫生系统纠风工作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2006年,全省卫生系统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紧紧围绕卫生中心工作,以维护群众利益为目的,以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为重点,坚持纠建并举,综合治理,努力遏制收受药品回扣、乱收费、开单提成等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减轻群众的医药费用负担。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