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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六安市医疗废物管理规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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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安徽省六安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六政[2006]11号
【发布日期】 2006-04-03
【实施日期】 2006-04-03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六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六安市医疗废物管理规定的通知

六政[2006]1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六安开发区、叶集试验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六安市医疗废物管理规定》经市政府第13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六年四月三日

 

六安市医疗废物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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