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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市直机关开展资源节约活动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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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贵州省遵义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遵府办发〔2006〕49号
【发布日期】 2006-04-03
【实施日期】 2006-04-03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市直机关开展资源节约活动工作的通知
遵府办发〔2006〕49号
 
 
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市直各有关单位:
 节约资源是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项战略方针,也是当前一项十分紧迫的任务。近年来,我市资源供给形势日趋严峻。同时,人们的资源节约意识淡薄,浪费现 象严重,资源节约潜力巨大。为贯彻落实《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建设节约型社会有关工作的通知》(遵府发(2005)18号)精神,现将市直机关开展资源节约活动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资源节约活动的目标及领导机构
  深入开展资源节约活动的主要目标是:增强干部职工的资源节约意识,使资源浪费现象得到有效遏制;资源节约技术广泛使用,资源管理水平有较大提高;建立健全资源节约规章制度、办法及标准;政府节能采购、建筑节能改造工作取得明显进展。具体目标是:以2005年为基数,年均节电4%,节水4%,节约经费4%,节约资源4%。到2010年,实现人均能耗降低20%以上。
  成立由市政府办公室分管后勤负责同志牵头,市财政局、发改委、房管局、建设局、环保局、国土局、市接待处、市政府办后勤服务中心、采购办等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参加的市资源节约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政府办后勤服务中心。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办公室为本单位节约资源牵头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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