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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教委关于公布2005年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和网站建设综合评议情况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上海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6-04-03
【实施日期】 2006-04-03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上海市教委关于公布2005年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和网站建设综合评议情况的通知


各区县教育局、浦东新区社会发展局: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和网站建设评议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公(2005)5号)的精神,我委组织开展了2005年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和网站建设的评议工作。此次评议的重点是政府信息公开、便民服务、互动渠道、教育信息以及工作创新等5个方面的情况。评议采用自查、抽查、网上评议相结合的方式。在各单位自查的基础上,我委组织了30名专家进行抽查,并在“上海教育”网站开设公众评议专栏,参加评议的公众达3284人次。同时,我委对部分区教育行政部门进行了调研检查。通过综合评议,被评为优秀水平的有:静安区教育局、嘉定区教育局、闵行区教育局、奉贤区教育局、徐汇区教育局、卢湾区教育局、浦东新区社会发展局。现将评议情况通报如下:
  2005年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和网站建设突出了以下三个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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