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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成都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关于2006年度企业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使用“职工月平均工资”的公告
【字体:
【发布部门】 四川省成都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6-04-03
【实施日期】 2006-04-03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成都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成都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关于2006年度企业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使用“职工月平均工资”的公告


  一、城镇企业及其职工、个体缴费人员应当依法据实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
  二、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基本养老保险(含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中涉及到的“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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