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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江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银行卡产业发展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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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云南省丽江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丽政发〔2006〕19号
【发布日期】 2006-04-03
【实施日期】 2006-04-03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丽江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银行卡产业发展的意见
丽政发〔2006〕19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省属驻丽单位:
  为进一步加快我市银行卡产业发展,切实减少现金流通、降低交易成本、促进消费、扩大税收、促进相关产业发展和提升城市形象,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安部、财政部、信息产业部、商务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下发的《关于促进银行卡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银发(2005)103号),结合丽江市实际,经市人民政府研究,提出如下意见:
  一、促进银行卡产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根据国家九部委发展银行卡产业的总体要求,以向全社会提供安全、普遍、快捷、优质、多样的银行卡服务为目标,加大产业扶持力度,改善用卡环境,降低用卡成本,培育用卡习惯,扩大发卡市场规模,促进银行卡受理市场快速健康发展,使全市银行卡产业步入良性发展轨道。
  总体目标:2010年之前,全市发展1,500户银行卡特约商户,重点商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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