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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县道路货运市场秩序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浙江省杭州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桐政办(2006)26号
【发布日期】 2006-04-03
【实施日期】 2006-04-03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桐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县道路货运市场秩序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


为进一步规范道路货运市场秩序,促进道路运输安全,提升道路货运应急保障能力,根据省五厅(局、委)《关于开展全省道路货运市场秩序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浙交(2006)88 号)文件精神,县政府决定在县境内开展道路货运市场秩序专项整治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省五厅(局、委)联合通知精神为指导,运用经济、行政、法律手段,规范道路货运市场秩序,促进道路运输安全生产,保护并鼓励合法道路货运经营者,确保货运市场健康、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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