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公安厅、江苏省发展改革委、江苏省建设厅、江苏省交通厅、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安监局、江苏省农机局关于印发《江苏省创建平安畅通县区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县公安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建设局(建委、城管局)、交通局、教育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农机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提升全省道路交通管理水平,更好地服务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和“平安江苏”建设,根据全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的决定,以及公安部、发改委、建设部、交通部、农业部、安监总局《关于印发<创建平安畅通县区总体方案>的通知》(公通字[2005]53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江苏省创建平安畅通县区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06年4月3日 江苏省创建平安畅通县区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提升全省道路交通管理水平,更好地服务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和“平安江苏”建设,根据全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的决定,以及公安部、发改委、建设部、交通部、农业部、安监总局《关于印发<创建平安畅通县区总体方案>的通知》(公通字[2005]53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两个率先”、建设“平安江苏”总体目标,按照“政府领导,部门协作,社会联动,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要求,通过开展创建“平安畅通县区”活动,狠抓“五整顿”“三加强”工作措施落实,大力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建立健全交通安全源头监管机制,全面推进交通安全综合治理,更好地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创造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工作目标 总体目标:通过3年努力,使县(市、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达到综合治理责任机制健全,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基础扎实,交通安全设施改善,交通安全管理水平提高,交通违法行为减少,干线公路交通有序畅通,重大交通死亡事故下降。2006年,全省40%以上县区建成“平安畅通县区”,培养和树立5个以上“平安畅通示范地区”;2007年,全省60%以上县区建成“平安畅通县区”,培养和树立10个以上“平安畅通示范地区”;2008年,全省80%以上县区建成“平安畅通县区”,基本形成全省道路平安畅通的良好局面。 具体目标: (一)制定实施“十一五”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划,交通安全责任制得到进一步落实。 2006年底,乡镇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全部建立,312、204、104国道和沪宁高速公路建立交通安全工作路际联席会议制度; (二)建立省市两级交通安全工作和畅通工程专家指导组,推行交通安全综合评价体系,专家评估与政府考核相结合的交通安全考评和激励机制初步形成; (三)国省道交通标志标线、安全防护、信号灯、道路照明等设施进一步完善,农村公路安全通行条件明显改善,急弯、沿河、事故多发路段的安全、防护设施和警示标志列入公路改造和竣工验收,全省排查100个事故多发路段得到有效治理,排出100个重点交通安全隐患整改率达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