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地震局关于进一步做好2006年防震减灾工作意见的通知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省地震局《关于进一步做好2006年防震减灾工作的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六年四月三日 关于进一步做好2006年防震减灾工作的意见 省地震局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国地震局关于2006年地震趋势和进一步做好防震减灾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2006年度进一步做好我省防震减灾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全力做好震情监视和短临预测工作 全省各级政府要克服少震弱震麻痹大意思想,牢固树立“震情第一”观念,有重点、有针对性、科学有效地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