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五年规划
各县市人民政府,阿拉山口口岸管委会,赛里木管委会,州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国发(2004)10号,以下简称《纲要》)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全面推行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04)24号)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指导意见》(新政发(2005)124号)的要求,现结合实际,制定自治州贯彻落实《纲要》的第一个五年规划。 一、目标任务 推进依法行政是一个历史性进程和制度性要求,是一项全局 性和长期性的系统工程。自治州第一个五年规划的主要任务为: ㈠ 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政企分开、政事分开,理顺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的关系,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政府职能比较明确。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初步形成。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基本建立。 ㈡ 加强制度建设。自治州人民政府提出单行条例草案,各级行政机关制定规范性文件,均应符合宪法、法律、法规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充分反映自治州经济发展的需要和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㈢ 全面正确执法。法律、法规、规章得到正确实施,法制统一,政令畅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能够得到保障。行政违法行为得到较快纠正、制裁,经济社会秩序得到有效维护。政府应对突发事件和风险的能力增强。 ㈣ 规范决策行为。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的行政决策机制和制度初步形成,人民群众的要求、意愿能够较快得到反映。政府提供的信息比较全面、准确、及时,制定的政策、发布的决定相对稳定,行政管理基本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便民、高效、诚信。 ㈤ 有效化解矛盾。高效、便捷、成本低廉的防范、化解社会矛盾的机制初步形成,社会矛盾得到比较有效的防范和化解。 ㈥ 强化权力监督。行政监督制度和机制初步形成,政府的层级监督和专门监督得到加强,行政监督效能提高。行政权力与责任紧密挂钩、与行政权力主体利益彻底脱钩。 ㈦ 增强法治能力。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观念得到提高,尊重法律、崇尚法律、遵守法律的氛围初步形成;依法行政的能力有效增强,比较善于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经济、文化和社会事务,能够依法妥善处理各种社会矛盾。 二、实施步骤 总体上按三个阶段组织实施 ㈠ 启动阶段(2004—2005年)。重点是学习《纲要》、理清思路、宣传发动、培训骨干等。 ㈡ 推进阶段(2006—2008年)。各级人民政府及政府各部门要建立依法行政工作组织机构,制定五年规划及年度工作安排。重点是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研究、建立和完善各种制度;理顺行政执法体制及加快行政程序建设;初步建立防范、化解社会矛盾的机制;强化对行政行为的监督等。 ㈢ 检查阶段(2009年)。重点是通过对前5年的依法行政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检查,进一步完善各种制度,总结并制定第二个依法行政五年规划。 三、任务分工 自治州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任务分工如下;各县市人民政府结合实际,确定有关部门任务分工。 ㈠ 建立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 ⒈科学合理界定州、县市、乡镇三级政府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所属工作部门的行政决策权,完善政府内部决策规则、决策程序以及决策的监督制度和机制。按照“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健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政府决定相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自治州编办、监察局) ㈡ 提高制度建设质量。 2.围绕制度建设的基本要求,按照“条件成熟、突出重点、统筹兼顾”的原则,拟定单行条例草案、制定规范性文件。改进政府提出单行条例草案、制定规范性文件的工作方法,扩大公众参与程度,推行和完善听证会、论证会、座谈会、公示征求意见等。确保政府提出单行条例草案、制定规范性文件工作民主化、科学化。(自治州人民政府法制办) ⒊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方便公众对公开的政府信息的获取、查阅。(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法制办、电子政务办公室,自治州财政局) ⒋建立健全规范性文件的修改和废止工作制度,以及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定期评价制度。(自治州人民政府法制办) ㈢ 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⒌依法、科学、合理设置行政机构,核定人员编制,合理划分和依法规范各级行政机关的职能和权限。(自治州编办) 加强对各级行政机关职能争议的协调。(自治州编办、自治州人民政府法制办) ⒍完善各类市场监管制度,确保依法履行市场监管职能,保证市场监管的公正性和有效性,打破部门保护、地区封锁和行业垄断,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研究进一步转变市场监管的方式,切实把政府经济管理职能转到主要为市场主体服务和创造良好发展环境上来。(自治州发展计划委、文体局、卫生局、经贸委、外经贸局、建设局、国土资源局、卫生局、农业局、畜牧局、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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