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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6年政府工作要点及分解落实责任方案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海南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琼府办〔2006〕12号
【发布日期】 2006-04-03
【实施日期】 2006-04-03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6年政府工作要点及分解落实责任方案的通知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经省政府同意,现根据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会议审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海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个五年规划》的有关目标要求、省政府各部门提出的2006年重点工作任务,拟定2006年政府工作要点及落实责任分工方案,请认真组织实施,做好落实工作,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一、今年是全面实施“十一五”规划的起步年,做好今年工作至关重要。各市、县政府及各有关单位要根据《海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个五年规划》提出的任务和目标,结合本单位全年的工作重点,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将任务细化、量化,分解落实到具体部门和工作岗位,明确完成任务的时间、步骤和责任人,并建立相应的督办制度,确保工作任务的落实。
  二、各牵头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要对牵头落实的事项负总责,积极主动地与有关单位沟通联系,做好具体事项布置和落实工作。各有关单位要通力合作,协调配合,抓紧实施,务求实效。各牵头单位每半年要对工作进展进行总结,及时反馈信息。对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要及时报告省政府,提出有效的解决办法和措施。完不成任务的单位将追究主要负责人责任。
  三、省政府办公厅有关处室对牵头单位要跟踪督办,随时掌握进展情况。各部门要明确督办任务和具体督办人员,对具体事项进行跟踪督办,形成督办网络和制度,切实加强重点工作和责任事项的落实工作。
  四、各市、县人民政府要配合省政府各部门切实抓好“十一五”规划的目标任务和2006年工作要点的落实工作。
 
二○○六年四月三日
 
附:
2006年政府工作要点及分解落实责任方案

一、省政府办公厅
(一)认真做好“三农”服务工作。围绕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畜牧业发展、农垦改革、农村扶贫等重点工作提出合理意见和建议,为再创海南农业发展新优势做好服务工作。
(二)继续做好重点项目的跟踪服务工作。针对省政府确定的37个重点项目,归口管理,责任到人,确保省重点项目按计划完成。
(三)继续抓好打击旅游市场“四黑”综合整治工作,开展多种形式的旅游宣传促销活动。积极组织协调大型商贸活动,协调落实“泛珠三角”区域经济合作项目,推进我省参与区域合作。
(四)加强金融工作力度。按照新的金融工作职责搞好金融服务,建立良好的政企银关系和协调机制,支持金融机构降低不良资产比重,协助海南银监局做好农村信用社改革工作。
(五)进一步精简行政审批项目,下放审批权限,规范全省行政服务工作。尽快筹建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提高省级政务的办理质效。
(六)积极探讨、创建信访工作的长效机制,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加强对基层信访工作的指导,督促基层健全信访机构和网络,健全和落实基层领导干部信访工作责任制。加强督查调研工作,提高信访案件的办结率和办案质量。  (七)以建立和完善突发公共事件处置机构和协调机制为重点,整合资源,规范管理,提高效率,协调有关部门建立统一的省级应急管理中心,并按要求认真处理各种突发公共事件。
(八)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围绕热点、重点和难点问题,深入基层开展调研,为省领导决策提供优质服务。不断提高会务和信息工作质量,精心组织好省政府常务会议、省长办公会议等各类会议,继续做好《海南政报》和《海南年鉴》的编辑发行工作。
二、省发展与改革厅
(一)扎实推进省重点建设项目。确保800万吨炼油、东方气田二期、60万吨甲醇、海口电厂1台33万千瓦机组、15万台汽车发动机等项目建成投产。完成西环铁路提速改造及三亚火车站搬迁工程。
(二)做好协调、服务工作,确保160万吨造纸、120万吨甲醇、12万吨三聚氰胺、福耀海南浮法玻璃、乐东气田、大广坝二期、西沙渔业补给基地、秀英港二期、东环城际铁路等项目按期开工。
(三)积极开展前期工作,加快推进150万吨重油裂解烯烃、60万吨PX、90万吨PTA、矽比科石英砂开采、金属钛、临高金牌造船、进口LNG、中远海洋油气工程装备制造、石油商业储备库、卫星发射基地、红岭水库等项目的规划论证、可行性研究、商务谈判等工作进度。
(四)在城市公用基础设施、农村、公检法司、社会事业基础设施等方面,做好项目的组织上报和跟踪落实工作,把申请国家资金支持的工作做细、做到位,争取国家在安排国债资金和中央专项资金时给予海南倾斜扶持。
(五)抓好落实已签约的企业和项目,同时,继续瞄准、促进大企业、大机构落户海南。加强对近两年来我省引进的200多个招商签约项目的协调服务,特别是对博鳌二期、万宁神州半岛、陵水清水湾、三亚海棠湾、文昌铜鼓岭、海口美丽沙等重点区域,实行省、市(县)联动,加大工作力度,使签约项目取得实质性进展。
(六)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努力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继续加大对农业的投入,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抓好农村农田水利建设、农村电网改造、县乡公路改造、良种良苗基地建设和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积极培育和引进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重点抓好畜牧、水产养殖、热作、果蔬、水产品、林业等优势农产品的生产和加工基地建设,完善农产品流通设施,发展农村特色经济。
(七)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将农业补贴等扶农政策落到实处。加大扶贫开发力度,进一步做好以工代赈和易地扶贫试点工作。进一步清理整顿涉农收费,采取有效措施抑制农业生产资料价格过快上涨,降低农业生产成本,减轻农民负担。
(八)通过多渠道筹措资金或贴息等方式加大投入,加快桂林洋高校园区和三亚学院二期建设;抓好省人民医院综合楼、省干部医疗保健中心、省肿瘤医院、省传染病医院、省心血管医院、省中医院等卫生项目建设;继续做好文化公园项目建设,基本完成省博物馆主体工程,加快市县文化馆、图书馆建设,推进省体育中心项目前期工作。
(九)深入治理教育乱收费,继续推行和完善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一费制”,落实“两免一补”。
(十)继续整治和规范旅游价格秩序。规范旅游景点门票价格、佣金比例、接团报价、旅游车运价。
(十一)认真履行全省改革工作的综合协调职能,积极参与,主动配合,着力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国有企业改革、农村综合改革试点、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农垦改革等。
三、省商务厅
(一)抓好外贸出口基础工作,启动出口基地建设,落实出口商品基地扶持资金;制定出口品牌建设规划,出台扶持出口品牌建设的政策措施;积极鼓励我省机电产品出口,落实机电产品出口的相关政策。
(二)做好接待欧盟农药残留监控考察团访琼的接待工作。
(三)进一步搞活对越南等国家和地区的小额边境贸易。
(四)引导和支持我省有条件的企业到境外尤其是东南亚地区如缅甸、越南、老挝等国进行种植、加工、开发合作,投资开发设厂、承包工程和劳务输出,积极实施“走出去”战略。
(五)积极做好招商引资工作,利用多种渠道发布招商项目。积极策划赴日韩招商的活动方案,加紧研究和推进服务贸易领域的外资引进工作。
(六)进一步加强对典当、拍卖、酒类经营、直销、餐饮、加油站、旧货等市场的依法规范和监管。在生猪私屠滥宰的重点地区大力开展专项整治活动。
 (七)组团参加第三届“珠洽会”,抓好琼粤、琼沪、琼港经贸合作项目对接,策划完善招商项目库、加大对近几年在区域合作中已签约项目的跟踪服务力度,积极研究和推进我省与珠三角、长三角地区在教科文卫等方面的政府间合作。
(八)抓好重点市县城市商业网点规划、成品油行业发展规划、“万村千乡”市场工程规划、农贸市场发展规划、服务业发展规划的制定工作。
四、省教育厅
(一)积极推进薄弱学校改造工程,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争取全省三分之一市县达到每个乡镇至少有1所设施齐全、标准较高的初中学校,每个市县至少有1所标准较高的普通高中学校和1所中等职业技术学校(职业教育中心)。完成11个市县和地区(含洋浦)中小学危房改造任务,改造面积为26.1万平方米。
(二)实施农村寄宿制学校工程建设,完成25所农村寄宿制学校工程建设,建设面积2.94万平方米。做好50所明德学校赠款项目建设工作,实现部分学校建成投入使用。完成全省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和23所重点高中学校校园网建设工程。
(三)继续扩大“两免一补”受助范围。落实好原有优惠政策,同时力争实现所有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和城市低保家庭学生全部免费提供教科书。
(四)筹备召开全省职业教育工作会议。扩大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规模,力争2006年中等职业教育招生比2005年增长20%。改造建设陵水县等7所市县职业学校(职业教育中心),抓好省工业学校等6个中等职业学校实训基地和白沙县等5个市县职业学校实验室建设。切实抓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程和农村实用技术培训,为全省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就业1000人。
(五)继续抓好桂林洋高校新区建设工作,确保第一批进驻的琼台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和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两校新校区在2006年9月前完工并实现秋季招生。完成海南师范学院、海南广播电视大学等第二批院校进驻前的准备工作。
(六)努力提升高校办学层次和水平。积极创造条件争取海南大学进入“211”工程立项,大力支持海口经济职业技术学院升格办本科,推动海南师范学院更名为海南师范大学。
(七)全面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工作。依法科学实施新课程,开展监控、调研和阶段评估工作;指导中小学校加强新课程的校本教研制度和其他制度建设;深入开展网络教研;做好课改实验区初中毕业考试和高中招生制度改革,研究出台新课程实施后的高考改革初步方案。
(八)加大教师继续教育力度,优化重组教师培训资源。组织教师队伍交流和新一轮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全员培训。组织100名城镇优秀教师和大学毕业生到边远农村支教任教。
(九)完善各级政府分项目、按比例分担农村义务教育经费的保障机制。逐步在全省市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设立教育结算中心,统一办理教育经费的收支和财务管理。
(十)积极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各类办学,制定《海南省促进民办教育发展指导意见》。
(十一)进一步深化和完善中小学教师人事制度改革。督促各市县按编制配齐教师,实施教师队伍全员聘用制和合同制管理。改革中小学校长选拔任用制度,建立校长岗位任职资格制和任职目标制,实行校长竞争上岗。
(十二)加强教育对外交流与合作。做好第四期少数民族地区英语教师培训项目、新加坡华侨中学和南洋女子中学联合在我省招收初中毕业生项目工作。
(十三)坚决治理教育乱收费。全面推行大中小学收费公示制度,严格执行义务教育阶段“一费制”收费办法,规范教育收费;严格执行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政策;继续稳定高等学校收费标准,清理和规范学校服务性收费;规范民办学校(幼儿园)的收费行为,加大对非法办学的治理力度。
(十四)切实做好维护各级各类学校的稳定工作。建立健全教育系统突发性群体事件预防和处置工作预案,做好突发性群体事件预防和处置工作。抓好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及时化解矛盾,消除安全隐患,建立平安学校。
五、省科技厅
(一)提高科技自主创新能力,在热带生物、生物技术、新医药、新材料、电子信息、生态环保、新能源、循环经济等领域组织科技攻关,力求取得突破。
(二)加强科研基础条件的平台建设。建立海南省大型科学仪器网络共享平台;加强高等院校科技工作,发挥其基础、骨干作用。
(三)加强科技园区的指导建设,完善政策;推动海口高新区二次创业,加快发展。
(四)加强国内外科技合作。积极推动泛珠三角、长三角区域科技合作;加强与清华大学、中国科学院广州分院等科技合作;推动与东盟科技合作平台建设;组织参加第三届中国--东盟博览会;申办中国--东盟药用植物保护、研究和利用研讨会;做好泰国食品技术展览筹备工作;开展海南与东盟区域科技合作战略研究,加强海南与东盟科技合作基地建设;接待泰国国家研究委员会代表团;协助中国科学院举办第三届中日科技政策与战略高层论坛和世界光学大会。
(五)继续实施火炬计划,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力争全省高新技术产业总产值突破200亿元。
(六)建设省南药现代化科技产业化基地,推动我省南药科技产业发展。
(七)继续推进农业科技服务“110”建设,为农民提供更好的科技服务。推动农业科技服务“110” 与创建文明生态村有机结合,建设100个科技示范村。
(八)加大农村科技培训力度,组织科技下乡,多渠道多层次开展农村实用技术和转移劳动力技能培训,培训人数达到20万人次。
(九)办好第二届海南省科技活动月活动。完善海南虚拟科技馆建设,充实网站内容,增强网站的知识性、趣味性。
(十)加大专利申请资助和宣传培训力度,力争全省专利申请量比上年增长20%。积极做好知识产权宣传和培训工作。完成《海南省科技志》编撰工作。六、省民族宗教事务厅
(一)努力推动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二)继续把民房改造工作引向深入。完成茅草房改造8000户。
(三)进一步贯彻落实《海南省贯彻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快发展民族教育的决定的实施意见》,检查督促少数民族地区继续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实行“两免一补”,巩固和扩大寄宿制民族班的成果。
(四)支持和鼓励少数民族学生到高等院校学习、深造, 为民族地区多培养高层次人才。
(五)积极发展民族文化事业,编撰《海南省民俗志》,进一步挖掘、宣传优秀的民族文化。
(六)做好组团参加第三届全国少数民族文艺会演工作,力争取得好成绩。举办第三届全省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
(七)加大对民族宗教理论、民族宗教政策、民族宗教常识的宣传教育,进一步做好宗教工作,维护社会稳定。制定全省涉及民族宗教方面群体性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 把处理群体性突发事件纳入制度化、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  (八)努力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训和培养工作。
七、省公安厅
(一)维护全省社会政治稳定和治安稳定,创建“平安海南”,为构建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
(二)坚持严打方针,坚决打击各种违法犯罪行为。深入组织开展“打黑除恶”行动。严厉打击“两抢一盗”、涉枪、爆炸、投毒、杀人、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加强社会治安,维护社会稳定。
(三)继续打击毒品犯罪,加强戒毒康复教育,推进无毒岛建设。
(四)狠抓社会治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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