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无锡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品牌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
【字体:
【发布部门】 江苏省无锡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锡政发〔2006〕106号
【发布日期】 2006-04-04
【实施日期】 2006-04-04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无锡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品牌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
 
 
各市(县)和各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加快推进我市品牌发展的步伐,发展壮大品牌经济,促进我市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提升我市产业核心竞争力,扩大城市的影响力,实现全市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制订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树立科学发展观,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以加速经济增长为目标,进一步提高企业对创建品牌产品重要性的认识,加快建立品牌发展的各种机制,强化政府引导与扶持,提升我市产业、产品核心竞争力,实现我市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和经济快速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企业主体原则。全市广大企业要充分认识创品牌的重要性,从企业生存和发展的自身需要出发,夯实各项基础工作,扎实推进品牌建设。
  (二)市场导向原则。尊重市场经济规律,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制定品牌产品发展规划。
  (三)政府引导原则。政府及各相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推进品牌战略的组织领导,提高指导能力、服务能力和协调能力,研究制定鼓励实施品牌战略的政策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