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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关村科技园区规划用地范围调整有关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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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北京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京政办发[2006]16号
【发布日期】 2006-04-04
【实施日期】 2006-04-04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关村科技园区规划用地范围调整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按照国家关于清理整顿各类开发区的工作要求,中关村科技园区的规划用地情况已通过了国家发展改革委等有关部门审核并予以公告。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为做好中关村科技园区规划用地范围调整有关工作,进一步做强中关村科技园区,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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