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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组团参加第四届APEC中小企业技术交流暨展览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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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山西省晋城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晋市政办〔2006〕32号
【发布日期】 2006-04-05
【实施日期】 2006-04-05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组团参加第四届APEC中小企业技术交流暨展览会的通知
晋市政办〔2006〕3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各有关企业:
  第四届APEC中小企业技术交流暨展览会于2006年5月18日—21日在青岛市国际会展中心举行,现将《第四届APEC中小企业技术交流暨展览会晋城代表团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六年四月五日


第四届APEC中小企业技术交流暨展览会晋城代表团工作方案

 

 

  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办,外交部和商务部支持,中国中小企业对外合作协调中心和青岛市人民政府承办的第四届APEC中小企业技术交流暨展览会(以下简称技展会)将于2006年5月18日-21日在青岛市国际会展中心举行。为认真贯彻全省对外开放工作会议精神,牢固树立“大晋城、大开放、大发展”的理念,积极实施“全方位、宽领域、多层次”对外开放战略,按照晋企发[2006]38号通知要求,我市决定组团参会,由市中小企业局、发改委、财政局、商务局联合承办。为了做好相关工作,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  一、第四届技展会的意义与参会目的
  亚太经合组织(APEC)是世界上最大的区域性经济合作组织之一,也是迄今为止我国参加的最重要的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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