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临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清理电力线路防护走廊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海南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临府办〔2006〕19号
【发布日期】 2006-04-05
【实施日期】 2006-04-05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临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清理电力线路防护走廊的通知
临府办〔2006〕19号
 
 
各镇人民政府、国营农场,县政府直属有关单位:
  近几年来,由于一些农民对电力设施的保护认识不够,加上木材和天然橡胶价格上涨的刺激,部分农民在一些电力线路段线路防护区内私种、私栽树木,建房、筑物等,造成很大的安全隐患,给我县工农业生产和城乡正常用电带来较大的负面影响。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