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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清理电力线路防护走廊的通知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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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海南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临府办〔2006〕19号
【发布日期】
2006-04-05
【实施日期】
2006-04-05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临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清理电力线路防护走廊的通知
临府办〔2006〕19号
各镇人民政府、国营农场,县政府直属有关单位:
近几年来,由于一些农民对电力设施的保护认识不够,加上木材和天然橡胶价格上涨的刺激,部分农民在一些电力线路段线路防护区内私种、私栽树木,建房、筑物等,造成很大的安全隐患,给我县工农业生产和城乡正常用电带来较大的负面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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