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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参加2006年中国·天津全国商品交易会暨投资洽谈会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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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海南省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琼府办〔2006〕15号
【发布日期】 2006-04-05
【实施日期】 2006-04-05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参加2006年中国·天津全国商品交易会暨投资洽谈会方案的通知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直各有关单位:
  2006中国·天津全国商品交易会暨投资洽谈会(简称“津洽会”)将于2006年4月18日至22日在天津市举行。为了落实省委省政府“双大互动”的战略构想,扩大招商引资成果,拓展我省贸易市场,加强与环渤海地区的广泛接触和交流、促进经济合作与互动,省政府决定组团参加“津洽会”。为了组织好这次活动,省商务厅制定了《海南省参加2006中国·天津全国商品交易会暨投资洽谈会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根据方案的安排和要求,认真组织落实。
二○○六年四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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