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办案助手
|
帮助指南
注册
登录
办案助手
法律法规
寻找律师
法治新闻
法律咨询
办案助手
|
法律法规
新法速递
常用法律
专题聚焦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当前森林防火工作文件的通知
【字体:
大
中
小
】
【发布部门】
北京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京政办发[2006]18号
【发布日期】
2006-04-05
【实施日期】
2006-04-05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当前森林防火工作文件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当前森林防火工作的紧急通知》(国办发明电(2006)11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通知》的要求,加强领导,层层落实责任,切实做好森林防火的各项工作。
二〇〇六年四月五日
附: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
不用注册快速提问,3分钟内100%回复
常用案由
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
贪污罪
盗窃罪
故意杀人罪
职务侵占罪
敲诈勒索罪
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
民间借贷纠纷
行贿罪
交通肇事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