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建设用地复垦管理的若干意见 临政发(2006)124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有效盘活存量建设用地,提高集约利用土地程度,切实改善我市农居点布局分散零乱、废弃工矿较多的现状,根据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建设用地复垦周转指标管理若干意见》(浙土资发(2001)263号)和《杭州市农村宅基地整理项目验收办法(试行)》(杭造地办(2004)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目前新农村建设实际,现就如何开展建设用地复垦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建设用地复垦项目的立项管理 根据经批准的土地利用总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