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通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机关事业单位小汽车管理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四川省巴中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通府办发〔2006〕31号
【发布日期】 2006-04-05
【实施日期】 2006-04-05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通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机关事业单位小汽车管理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诺水河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管理处,县府有关部门:
  为理顺机关事业单位小汽车管理秩序,加强机关事业单位小汽车管理工作,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根据《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小汽车管理的通知》(巴府办发(2006)32号)要求,就机关事业单位小汽车管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